文化的互鉴——英语教育必修课!
2017-09-18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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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旨在提出一个在人文教育与英语教育关系上能够引起人们关注的议题,即:英语教学与“中国思想传统-英欧思想传统”比较的极其重要性;中西方思想比较应成为英语学习的必修课。这是个具有深思远虑战略眼光的议题,中国英语教育朝着这个方向改革,势在必行。


一、文化结构差异和欧洲中心主义

      生活中,人们之间由于语言沟通不畅发生误解十分常见。同样道理,国家民族之间由于语言不同发生误解更是不可避免。真正理解,往往需要很长时间。所以,在今天全球化条件下,不同国家民族空前频繁接触,为减少误解,对语言文化差异的意识,显得尤其重要。中西语言之间(如汉英语之间)存在需深刻理解的结构性差异。


      我自己的亲身感受是,我到美国后读了不少英文原著,发现西方、美国中国研究学者有许多,但真正将中国搞得比较准确的极少。我们急需将中国的思想文化传统比较准确地介绍出去。这种介绍必须是在对中西方思想传统基本结构差异比较了解的情况下,才能作得可信、准确和适当。


      本人是个政治学或政治理论学者,领域是中国和西方现代政治思想比较。我2005年完成、出版了《中国辩证法-从易经到马克思主义》一书,研究的就是马克思主义传播到中国的历史及其在哲学上中国化的过程。这个过程包含着文化结构差异的转换。这本书探讨了“Dialectics”(辩证法)是怎样变成一种成熟的中国形式和与西方原来形式存的差别。


      英国学者约翰•霍布森(John Hobson)到北外的演讲和这次会议的发言包含着十分重要的意见,非常值得认真考虑。这就是他指出的历史学语言中的“欧洲中心主义”。我注意到西方学者对这个话题已经讨论了很久。重要的是霍布森为这个话题提供了有意义、实在的历史事实。


      文化比较作为英语教育的先决条件,这是我认为必须重视的题目。原因是,不管英语教学的目的是培养翻译人员,还是学英语的人将来会在他的专业和学术工作岗位派上什么用场,对中国与英欧思想传统的比较都极为重要,都应作为英语教学的必修课程。


二、结构差异是阻碍


      正像许多中西方比较研究学者已认识到,而且越来越敏感,西方思想传统的结构性差异(特别是现代“欧洲中心主义”)起到的阻碍作用,给西方人对中国(和东方)了解的努力造成的误导和歪曲。这个问题不仅仅存在于西方对中国的理解,而且由于是强势的,它已经渗透到中国的很多话语当中,尤其是在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的话语。其中不仅包括中国对西方的误解,也包括中国人对自己的“反思”。


      很多西方人和中国人似乎都对西方思想传统结构差异和“欧洲中心”的偏见不具备应有的意识,对它的重大影响没有警戒感。因此,不少人花很大精力寻找对方语言,文学,哲学,社会科学,历史中与自己传统中对等性的东西。这种努力至今没有多少成功,反而使得双方的相互理解深入不下去。这是因为对等性本来是不存在的;双方谁都不能通过对方的语言使自己获得充分理解。


三、要搞懂结构差异


      为什么会这样呢?它就在于我们必须搞清楚结构性差异和“欧洲中心主义”究竟是什么?郝大维和安乐哲发现,结构性差异指的是西方认识宇宙的一些假设及其形而上学思维模式。它区别于中国传统的审美宇宙认识和互系性思维。本人通过研究发现,通变的互系特色思维可以追溯到古代经典《易经》。这样的思维形式具有系统性特点;它是一种可称为“通变”的对世界和自然认识。这个独特思维方式能唤起我们对西方宇宙论那些假设结构的敏感。


      同中国比较,结构上差异的西方宇宙概念假设是:一个超绝的存在本体(Being)与由它支配的众多个体存在(beings);本体支配众多个体必须是一种二元、直线的关系。在宇宙起源说上,西方有一条从起点到终点具目的性的单线单向道路;时间和空间是分裂独立存在的。以超绝本体作为始因的众多个体,如同原子颗粒一样互不联系,分别单独存在着。这假设的独特结构所必然具有的方法,是一整套分析部件和概念,如具有严格边界的整体性(totality)、二元对立观(dualism)、实相观(essentialism)、普遍主义(universalism)、绝对主义(absolutism)、本体观(ontology)、认识论(epistemology)、动因论(causation)、终结论(endism)、自然规律论(natural law)、逻辑论(logics)、求解静止真理、确定性、秩序(顺序)和模型(模式)等倾向。


      误解和歪曲产生于人们试图将两个传统中某两个表面类似的东西拿来平行对待和比较,对它们结构差异没有任何敏感、将其考虑进去。这样,就无法避免将一种异己的宇宙认识和思维模式从一方“走私”到另一方。这其实意味着将一种结构强加给一些思想模式和惯例,而这些思想模式和惯例恰恰与这个强加的结构是格格不入的。


      从汉语翻译到英语(或反之)过程之中的根本问题,经过论证可以找到的原因是由于译者对两个思想传统结构差异的不理解而造成的。不理解两个思想传统的结构差异,也必然不会了解两种语言体系的结构差异。可以说,认为在两种语言之间从事翻译工作是一种简单地寻找概念和语言对等性或相符性的努力,从而认为这样的努力能提供对另一种文明的洞彻理解,是一种幼稚想法。


四、差异造成误解的例子


      实际上,时时刻刻处处我们都能找到正在发生的、由于对结构差异没有意识而造成的误解和歪曲。这种情形相当频繁地发生在日常对话中和在政治、人文和社科语言的互译中。


1.“I am sorry”


      比如,“I am sorry”与“对不起”具有结构性差异。在几年前撞机事件的特定敏感情势中,它成为中美关系的政治语言,是很典型的例子。从习惯性语言结构上看,“I am sorry”包含主体(subject)、谓语,但不含客体(宾语),主旨是表达主题面对客体具体情况表达自己的感受,表达一种礼貌,二者之间距离感突出。这种距离感和主旨的含义也是主体、客体之间认同性(identity)的差别,而且这里只有自己的认同(identity)。客体认同性于无足轻重地位,可说可不说。因此,“I am sorry”不带有明显道歉意思。在撞击事件上说不说“We are sorry”其实更是个礼貌问题,而不是道歉不道歉的意思。中方在这个问题上有误解,认为“I am sorry”就是“对不起”,说了就是道歉了,没说就是不道歉。这里“对不起”和“I am sorry”的差别是结构性的。从习惯性语言结构上看,“对不起”三字不包含主体和客体,只是二者之间关系的表述,主体和客体完全是靠这特定时间地点的语境关系隐含之中的。“I am sorry”一语中包含的距离感、不认同感在“对不起”中是不存在的。它突出的是二者之间关系的性质,也即:甲对乙的歉意。这种语言上的差别反映着两种宇宙观和思维方式,“I am sorry”带有明显将世界看成是个体的、各自独立状态,强调自我的意识痕迹。而“对不起”可以说是互系性语言,是为突出表达关系的。它带有明显将宇宙看成是互系性的和强调事物之间联系性的痕迹。所以平常认为可以通用的这两个用语,其实文化意义很不一样。


2.“10”和“十”


      甚至“10”或“十”这个数字在英、中文里也是结构不同的。安乐哲常常举用英语“everyone”和汉语“大家”之间结构差异的例子。关于象10 这个数字的例子,我曾向西方文化背景的人们多次证实过,我上课时经常使用这个例子,向我的美国学生证实数字在头脑中的潜意识。中国人对“十”这个数字没有什么疑义,问谁,他都会告诉你,“十”就是“十”啊,就是一个数字嘛。但是这里面有潜意识。这个潜意识就是,事物与事物之间的互系性,不分性,是中国人的一种特殊世界观。因此把“十”看成是一个整数字。而“10”这同一个数字,在西方背景人头脑的潜意识中就不一样了,它是十个一或十个单个个体。美国开国总统林肯的名句“Power of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中,“people”这个词,应该说是很多很多个体,潜意识中是单个人,这跟中国的“人民”在潜意识中有结构性差别。“人民”对中国人,其潜意识是一个整体,之所以是整体,就是因为中国的宇宙观和思维方式中,不存在毫无联系的事物。个人是作为与任何他人存在联系性而存在的。所以因为这种结构性差别,造成我们中国老师在上课时要对同学说“大家好”;而在西方,要说“Hello,everyone!”即:要强调你问候的是“每个单个人都好”。“大家好”和“everyone”又是一个我们平常认为可以通用而实际具有结构性不同文化意义的例子。


3.“I know”


      另外,“I know”和“我知道”也是有结构差别的。从习惯语言结构上说,“I know”只是主体与谓语、不含客体或宾语。因为客体或宾语不管出现与否它都是确定性的和确实性的。“know”作为动词本身,就带有确定性,它指对事实或真实性的主体的行为或感悟。所以,“know”换一换形式就变成可以脱离主体而存在的“knowledge”。它是针对“知识”而言。而知识是事实或真理性。这反映西方思想传统追求确定性(certainty)、追求绝对真理性(truth)的宇宙观。它带有突出的本质性(essence)、终结性(absolutism),带有概念性或形而上学性。而中文的“我知道”反映中国的互系性宇宙观,尤其是这个“道”字,它在语言结构上是动词的客体或宾语,它也作为动作的内容。这个内容是什么?就是事物的互系性—“道”就是一切事物的延续性。这个观点在我的著作里曾作过充分解释,尤其是在与西方追求确定性和本体性相比之下,它不是确定性、本质性、不变性,而恰恰是不确定性,非本质性,是变动性、过程性。它是互系性语言而非概念性语言。“我知道”是智慧性,而“I know”是知识性。


4.“religion”


      结构差别更发生在“religion”和“宗教”、“transcendent”和“超越”、“principle”或“reason”和“理”、“nature”和“性”、“mind”或“heart”和“心”等之间。


      “religion”这一词是自西方特有宇宙观发生的一个概念。总是对一个或一些超绝在上,看不到的主宰人类者承认,对它(们)的服从和顶礼膜拜,并且遵从它(们)规定和支配人类事物行为的道德法典,包含着有关宇宙来源,本质和目的的一系列信仰。特别是“religion”可以说是与“道德”连体,一个人如果没有宗教性,就几乎等于没有道德性。而“宗教”一词是自中国特有宇宙观发生的观念。“宗”是延续性,“教”是“教化”,还是一种承载互系性思维意识的、区别于西方形而上学概念性的语言。近代以后,“宗教”成为“religion”的中文翻译,带有某种负面意义,即迷信。这也是由于中国宇宙观没有西方宇宙观的那种超绝本体概想的原因。而且,在中国,道德不是与宗教连体,也就是说,人不信宗教也照样可是道德人;因为中国宇宙观的“道德”也不是西方那个与超绝本体规定的绝对道德,而是与中国宇宙万物互系的认识意识一脉相承的观念。最近的关于儒家是否宗教产生的争论,就出在虽然儒家思想没有西方超绝本体意识也照样是“道德”思想的原因。最近国内有学者提出儒家不是哲学而是宗教,就是在不了解西方在结构与中国差异的情况下,把西方说法引进到中国,挑起争论。


5.“transcendence”和“principle”


      西语的“transcendence”一般照字面意义译为“超越”或“超绝”。但是其中的结构性差异在于“transcendence”是二元主义的。二元主义不是中国传统“阴阳”互系性的思维,而是二元之间的分离、对立、冲突和单线单向决定关系,也即:超自然体对万物和人的超然独立,单线主宰决定关系。这还是西方形而上学的意识和语言。而它一旦翻译成中文的“超越”,就失去了深层结构上这种差异。在很多场合,“超越”是形容人的思想境界的升华与超脱。它不是西方那个主宰本体,而是指一种状态、思想境界,或人的精神从低向高处升华的过程,这在西方思想传统中找不到的。


      西语的“principle”和“reason”被翻译成“原则”(原理)和“理”。但是,中文的“理”并不依赖西方语言“reasoning”或“rationality”的意义,而是中国特有的一种“通变”思路,就是说,总含有一种域境、言说“互系性”和“延续性”的潜意识。要想到,这个域境潜意识与西方严格的逻辑类型阐释方式是两码事。它不是本体模式的思维,而是认识和关于事物的“道”的阐释,这样它就不含本体性注脚。对中国理性意识在《后汉书》可找到一个例子,曰:“夫刻意则行不肆,牵物则其志流,是以圣人导人理性,裁抑宕佚,慎其所与,节其所偏。”很清楚,在古汉语里,“理”不表达西方那种“rationality”意义。实际上,中国的理及其实践是顺乎事物在特定时间、环境变化条件下的延续性,不是西方那种由超越本体设定的罗格斯(logos),不是超绝原则,不是绝对真理,而更是适中、适时、适宜;是手段与目的的正当性与统一性。


6.“nature”和“mind”


      “nature”和“性”通常互译但是最不好沟通的中西方概念之一。“nature”所表达的是本质性、不变性、终结性和绝对性,是与现象脱离或曰单线决定现象的东西。比如讲“human nature”(人性),是说无任何例外,人都是一个同一、不变的本质。这仍然是西方特有的本质性(essence)、确定性(certainty)、本体性(ontology)思维方式。而中文“性”,不是这些东西。因为中国互系性的宇宙观和思维方式不产生绝对性概念。可以说,从来没有不变的人性,没有不变的任何本质东西。一切都是过程,一切都是变,一切都是延续。中国人讲性本善,是说人原有向善而变的可能。中国既有性善也有性恶说,但皆不是西方那样否认变的可能。搞中西文字工作的人,如果首先有这种结构性差别知识,在处理二者之间互译问题上,会更有灵活合理的处理方式。


      郝大维和安乐哲对西方“mind”和/或“heart”的概念与中国“心”观念的结构差异有详尽的说明。把“心”翻译成“mind”会误导西方读者。中国的“心”,由自中国互系性思维方式,实际是“mind”和“rationality”互系所生意思,其中包含心、理、知三种互系生成的意义因素。两位学者总是将心翻译为“heart and mind”,认为心不是只有thinking, judging 和feeling 其中某一种意义,而是全部包括这三种意义互系所生的所有效果。这里突出的中西结构性差异,就是“心”没有西方那种在柏拉图和基督教传统里被体系化了的“body-mind”二元主义。


7.“feudal”


      我们常说的“封建”与“feudal”结构差异恐怕就更大了。“feudal”是欧洲历史出现的一种特有社会现象。“feudalism”指的是对中世纪欧洲武士贵族之间存在的一系列法律和军事义务的概括。但这一词汇并不是中世纪用语,而是16世纪法国和英国律师发明出来用以描写武士贵族成员某些传统义务的。对研究中世纪的学者,“feudalism”是个最有争议的概念之一。“feudalism”一开始是一种契约,是以土地使用权交换军事服务。大多数历史学家使用这一词汇都很严格,仅限于指特殊条件的自愿和个人约定的义务,不包括不自愿、附加于非免费土地使用权上的义务。“feudalism”来自法语féodalisme,是法国大革命中出现的词汇。它是个蔑视性的词汇,用于描写任何被认为是不公平和旧时代的法律或习俗。如果把“封建”与“feudal”当成是可以互译的对等词汇,必然会误导读者,使人认为中国曾出现的也是欧洲那种“feudalism”。著名英国科学史学家李约瑟指出:


     如果对传统中国和传统西方之间的社会、经济结构的极大差异不意识,恐怕想把问题搞清是不可能的。尽管学者们有许多不同解释,而我只对一条大原则解释感到十分舒服,那就是:两千多年过程中,中国不存在西方贵族军事意义上的封建主义……。不管所有其他对中国的描述是什么术语,它肯定与西方理解[的封建主义]是不同的东西。……有时我倾向认为,甚至秦始皇时代的公元前3世纪,随着国家的统一,任何直观意义的封建主就已消失。


8.自由主义的一套概念


      “human rights”、“liberty”、“democracy”、“individualism”这些词汇的启蒙运动现代含义带有一整套西方思想传统特有的假设逻辑。英语“human rights”(人权)更确切含义为“一己之权利”;“天赋人权”涵义为“神赐一己之权利”;“自然权利”(“natural rights”)也是“神赐一己之权利”;“个人自由”(“individual freedom or liberty”)也是“神赐一己之自由”。这种意义,是由西方宇宙观延伸而来。英语的“天”(“Heaven”)、“自然”(“nature”)意味一个超绝人世、主宰万物的神体。所说“个人追求幸福的权利”,确切含义也指神赐一己的追求幸福权利;而这“幸福”主要含义指物质、权力及其相属一己拥有的东西。


      对中西语言结构差异增强意识,会使得我们容易理解西方“自由民主论”和“人权论”深层结构含义。应看到,迄今人们对它们接受的更多是字面意义,尤其在中国是其汉语翻译的字面意义。更鲜为人知的是这种理论建诸于上的一些假设;举其重要者为:1)上帝的存在及其所赐一己自由、权利、幸福的合法性;2)人性皆为邪恶且不可改变;3)人类曾有“自然状态”(“the state of nature”)为一己个人之间无尽无休的相互争斗与残害;4)一己为结束自然状态和为追求一己之自由而与其他一己签订的契约(即:宪法)。“自由民主论”和“人权论”在这样假设之上建立乃至成为一种信仰。它的核心概想是回答人权来自哪里的问题,即来自上帝或一种神体。但其实,这种结构性假设在西方传统之内并不为所有人信仰。思想家休谟曾严厉批评指出这种假设是人造,是人类历史上不存在的。特别是中国有独立于西方自己发展几千年的文化。“自由民主论”和“人权论”的假设是中国文化的互系天地宇宙观所无法导引的。中国如果吸收这两个理论,难以将这种假设涵盖到中国思想含义中去,尤其是神赐人权和与群体利益相排斥之一己权利,它是与中国思想传统难以兼容的。


      “个人主义”是英语“individualism”的翻译。而它们二者之间的可译性,是困扰学者和引起误解的源头。从西方将人看成分散互不联系,人性不可改变邪恶的这种宇宙观概念出发,英语“individualism”的更准确含义是“一己主义”。“一己”之所以比“个人”更能准确表达英语“individualism”,是因为“个人”在汉语含人的互系性。而英语“individualism”(“个人主义”)排斥人的互系性,把人仅理解为分散、单个、一己的。二者重大差别就在于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上。英语指一己与社会的二元对立性,二者之间的截然割裂和排斥;“一己”对群体利益的否认和排斥(二元对立),以致心理上对它的恐惧感。而“个人”在汉语中是与群体的偶对体,不仅不排斥、不否认群体利益,而且与之相联系,不分割。汉语“个人”与英语“一己”的结构差别来源于两种不同宇宙观的结构差别。西方宇宙观是由一个超绝万能的神体,它主宰互不联系、独立存在、分散的原子式的一己个体而构成;而中国宇宙(天地)观是由相互联系、互不分割、没有上帝主宰的,而是本身之阴阳互动的万物构成。中英文两种语言是这两种宇宙观和思维方式各自的载体。


9.“material”及其他


      此外,“material”在西语含有西方宇宙观和思维方式特有的本质性和针对“spiritual”的二元主义;“law”为超绝本体外设强加给万物和人类的意义;、“politics”含有西方一种特有的“统治”与“被统治”之间二元主义的天敌关系,是个攫取权力的角逐概念;“existence”带有特定超绝宇宙论的本体性、确定性含义;“ethics”、“morality”总是西方宗教性词汇,与对超绝本体或上帝的信仰相联系;“benevolence”指的是做善事或慷慨、慈善意向。这些与被认为是它们汉语中对等词汇的“物质、规律、政治、存在、伦理、道德、仁”都不存在对等性和符合性;因为这些中文词汇究其中文宇宙观和思维方式的结构,都不存在西方的本体性、超绝性、单线单向因果性和二元主义,而都是派生于中国思想传统特有的互系性意识。


      这样具有结构差异的语言、传达不同思想结构、随时对我们造成影响的例子简直是数不胜数的。目前中国大力度推行英语教育,英文为热门语言的情况下,如对语言结构差异一无所知,是不能适应形势的。因为通常在学习英语时及学习后,人们对汉英之间结构性差异并无意识,认为二者是相同对等的。更重要并不可忽视的,是人文社科术语的结构差异及可能导致的误解。出色的翻译家走到洋人群中,却常常不能进入较长和深入谈话,这是根本原因。现在应该是对这些西方思想传统的深层差异加以理解的时候了。理由是我们需要知道:为什么我们在翻译工作中有困难?为什么在文化的理解上很艰难?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10.欧洲中心主义


      除了结构差异造成的困难,西方话语中的“欧洲中心主义”也是重要的。因为结构差异也是“欧洲中心主义”产生的重要深层原因。确切说,它是二元对立思维的表现,也即:二元对立思维将“中国”和“西方”分割成二个互不联系的范畴,分成“我们”与“他们”,宿求“我们”对“他们”的排斥关系。


     什么是“欧洲中心主义”?简单说,它是西方一种特定的话语。它把东方概念化为永远是“落后”和“愚昧”;相对的,西方则是“先进”、“科学”、“民主”;全部是具有价值判断的术语。我想指出,霍布森教授写的论文和书提供的发现,应当对我们很多人-当代的中国人,是具有启示意义的。


五、结论:占领新高度


      当前我们处在的时代,文明接触的与日俱增给世界不同民族和人民造成各种关系。处于关系之中,他们必然地感到互相理解的必要。所以现在的局面是,一方面,语言翻译变得更为必须和紧迫;而另一方面,语言间进行翻译的难度又提出对结构性差异、独特范畴与逻辑特点的迫切理解要求。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为的是取得出色翻译效果,高质量的语言或文学比较研究,还是为了进一步加深对对方的理解(其中可包括文化、文学、历史、哲学,以及人文其他方面和社科领域),思想传统比较研究所导致的对结构性差别的认识,必然是对从事文化阐释和翻译工作时避免产生误解和歪曲的警示。因此,思想传统比较教育是极为重要的,应始终贯彻在英语教育之中。
北京外国语大学和我国其他英语教育机构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因为我们有较之其他教育体系无可比拟的成熟的外语教育机制,能够高力度支撑很多跨文化的人文领域的教育和研究。特别是在今天面临全球化的形势下,这是其他机构难以竞争的。另一方面,我们迄今实行的单纯英语教育,也只有在复合思想传统比较和其他人文社科教育的前提下,才能走出新的道路,创出新局面,占领新的高度。


安乐哲 (Roger T.Ames)

      安乐哲(Roger T. Ames),1947年生于加拿大,北京大学人文讲席教授、世界著名中西比较哲学家、国际知名汉学大师、世界儒学文化研究联合会会长、国际儒学联合会副会长,山东省特聘“儒学大家”、博古睿研究院中国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尼山世界儒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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